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高美合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TPE颗粒1000吨新建项目调试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高美合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TPE颗粒1000吨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高美合成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高美合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5年获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高美合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TPE颗粒10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西)环建表〔2025〕0003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用地面积837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528.07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TPE颗粒的制造,年产TPE颗粒1000吨。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生产废水11.52吨/年,生产废水经收集后交由具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产生生活污水459吨/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中山市中嘉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投料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挤出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产生的注塑打样废气、检测废气、油罐呼吸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挤出生产线、破碎机、冷却水塔、成品罐、储罐、注塑打样机、精密称重仪、拉伸测试仪、磨损测试仪、热熔化测试仪、硬化测量仪、鞋底曲折机、UV耐黄变试验机、台式钻床、灯光箱、烤箱、冷却塔、废气治理设施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其噪声值范围在70-90dB(A)。对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综合治理措施情况下,再经距离的自然衰减,其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以及危险废物等。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弃包装物、车间沉降粉尘、废滤芯、打样废品等交给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含机油废抹布和手套、废活性炭、废过滤器等危险废物收集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调试日期
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10月22日~2026年10月22日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高美合成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西区金昌工业路35号
联系人:麦敏健
电话:1356069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