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中山市南朗街道马安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工业厂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已建设完成,建设单位中山市南朗街道马安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召开了验收会,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将中山市南朗街道马安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工业厂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及资料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公示网址:
http://www.xshb0760.com/nd.jsp?fromColId=103&id=447#_np=103_627
建设单位:中山市南朗街道马安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联系电话:13232380860
附件:项目水保验收材料